东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在职人员、全日制) 

东北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在职人员、全日制)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基层公共管理部门需要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能够根据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向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公共管理岗位上具备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2.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技术,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能够熟练运用多种管理技术和现代信息处理技术创造性地开展职业和从事公共管理工作。

3.比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能够阅读本学科及相关领域外文文献。

4.身心健康、具有团队精神、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人际交往能力。

二、招生类型及报考资格

招生类型分为“全日制”和“在职攻读”两类,“全日制”学生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招收,“在职攻读”学生通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招收。

报考资格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一般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三年(含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入学学生可以选择“脱产”或“非脱产”方式进行学习。选择“脱产”学习要脱离工作单位,与一般在校学生一样,全时在校学习;选择“非脱产”学习可不脱离工作岗位,采用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完成课程学习。

采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习期限为24年。“脱产”学习年限最低2年,“非脱产”学习年限一般不少于2.5年。

四、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课程设置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核心课、专业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和社会实践四方面基本模块。其中,核心课不少于17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9学分,社会实践2学分。课程学习中,每个学分学习时间不少于16学时。

1.核心课程(10门,共21学分)

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  40 学时  2 学分   I学期  闭卷

外国语                  40 学时  2 学分   I学期  闭卷

公共管理导论            60 学时  3 学分   I学期  闭卷

公共政策分析            40 学时  2 学分   I学期  闭卷

公共经济学              40 学时  2 学分   I学期  闭卷

政治学                  40 学时  2 学分   I学期  闭卷

宪法与行政法学          40 学时  2 学分   学期闭卷

电子政务的理论与实践    40 学时  2 学分   学期 闭卷

社会研究方法            40 学时  2 学分   学期 闭卷

公文写作                40 学时  2 学分   学期 闭卷

2.专业必修课(8学分)

行政管理方向

公共人力资源管理专题   40学时  2学分  Ⅱ学期 开卷

领导与决策实务         40学时  2学分  学期 开卷

行政改革与行政发展专题 40学时  2学分  Ⅱ学期 开卷

社会保障专题           40学时  2学分  Ⅱ学期 开卷

教育经济与管理方向

教育管理专题           40学时  2学分  Ⅱ学期 开卷

教育经济问题研究       40学时  2学分  Ⅱ学期 开卷

教育督导与评价         40学时  2学分  Ⅱ学期 开卷

教育管理案例研讨       40学时  2学分  Ⅱ学期 开卷

公共经济管理方向

城市与区域经济管理     40学时 2学分 Ⅱ学期  开卷

宏观经济学             40学时 2学分 Ⅱ学期  开卷

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     40学时 2学分 Ⅱ学期  开卷

地方财政管理专题       40学时 2学分 Ⅱ学期  开卷

土地资源管理方向

土地管理的理论与方法       40学时 2学分 Ⅱ学期  开卷

遥感数字图像处理与信息分析 40学时 2学分 Ⅱ学期 开卷

土地资产管理               40学时 2学分 Ⅱ学期 开卷

城市规划管理               40学时 2学分 Ⅱ学期 开卷

3.专业选修课(最低选修9学分)

地方政府与行政         40学时   2学分  学期  开卷

政府、市场与社会       40学时   2学分  学期  开卷

公共管理案例分析       40学时  2学分  学期  开卷

廉政建设专题           40学时  2学分  学期  开卷

城乡土地管理专题       20学时  1学分   I学期  开卷

基层社会管理热点问题   20学时  1学分  Ⅰ学期  开卷

地方经济管理热点问题   20学时  1学分  Ⅰ学期  开卷

基层行政管理热点问题   20学时  1学分  Ⅰ学期  开卷

基础教育管理热点问题   20学时  1学分  Ⅰ学期  开卷

4.社会实践(2学分)

MPA 研究生必须参加社会实践环节,进行公共管理与政策研究的社会调查或实习,时间为三个月。社会实践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社会实践结束后,学生须提交社会实践报告。正在公共部门工作或曾经在公共部门工作过的MPA研究生可在本单位完成社会实践。缺乏公共部门实际工作经验的MPA研究生由学院安排,有针对性地到相应政府部门或公共组织,采用分时、分段或集中实践方式完成社会实践。

五、培养方式

1.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形式进行,以课程教学为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把握公共管理学科前沿,又要密切结合公共管理实践,强调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

2.教学形式多样化,采用启发式、研讨式等多种教学方法,重点运用案例教学和实验室模拟教学手段,通过团队学习、个案分析、现场观察研究、情景模拟等方法,提升教学的有效性。

3.通过集中实践教学或学生在本工作岗位实践教学的计划性开展和定期研究报告等形式,树立MPA研究生终身学习理念,激发学生学习的内生动力,倡导学生自学,鼓励学生在工作中学习、在实践中学习,培养MPA研究生学以致用的素养和能力。

4.每个专业方向具有明确的师资团队承担教学任务,每个专业方向教师团队不少于3人,并成立导师组,建立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相结合的师资队伍。专职教师为具有博士学位和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是MPA教育的骨干,在核心课程教学中发挥主要作用,兼职教师为具有扎实理论功底、丰富实践经验的政府部门或其他公共机构的中高层领导干部,主要在实践教学领域进行指导或教学。

六、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

第一学期末(第二次集中后)开始选导师,拟定毕业论文选题。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公共管理实践中的具体问题,特别鼓励学生选择与自己工作领域和工作岗位相关的问题展开论文研究。学生在导师组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方法,通过调查研究与分析论述,完成论文撰写工作,论文正文字数应在2万字以上。

2.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在第二学年初进行第二学年末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开题报告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间隔的时间不少于8个月

3.论文形式

论文以专题研究成果、咨询报告、调研报告、政策评估、项目规划、案例分析报告、重大公共管理问题对策研究等为主要形式。

 

六、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社会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东北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3年5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