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6年MPA招生和学位授予数据的通知
公指委秘〔2026〕10号
各MPA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各单位服务保障工作,夯实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建设发展的数据基础,请各单位填报2026年MPA招生及学位授予数据。
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并于2026年9月30日前,通过链接https://mpajzw.wjx.cn/vm/rwY7nd3.aspx或下方二维码完成填报。

联系人:邹继阳,010-62519150,mpa@mpa.org.cn。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26年9月9日